债权转让公告
浙江临安市砖瓦二厂、储建新、毛军亚:
我公司因浙江临安市砖瓦二厂贷款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债权人民币2049405.82元,现已将该债权和实现该债权的费用及产生的利息一并转让给李明、高斌、闻忠儿。
该债权转让同时,李明、高斌、闻忠儿享有我公司对储建新、毛军亚的反担保债权。
浙江临安市砖瓦二厂、储建新及毛军亚,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债务向李明、高斌、闻忠儿直接履行。
杭州来特电气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