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透视
辞职再回公司行窃只因熟悉环境易偷
公司员工在辞职后再回公司财务室行窃,原因是环境熟悉、监管不严、容易下手。经台州路桥区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了1年7个月的张某,就是一个辞职后再回公司财务室行窃的贼。
案情:去年3月,张某从四川来到台州路桥的一家灯饰有限公司打工,可迷恋网上游戏的他为了买传奇、梦幻等网络游戏的装备常常会入不敷出。7月,他辞职,整日在网吧上网打游戏,口袋总是空空的。
8月14日,游戏到凌晨的张某爬窗进入原公司行窃。因为,他原来工作的公司仅有一老头在看管,环境熟悉不说,对各个监控点还了如指掌。他窜至公司财务室,窃得现金460元。不过,小小的收获只维系了他3天的生活和游戏。
8月17日凌晨,张某再次砸开公司窗户玻璃来到财务室,这次的收获令他很意外。在抽屉里,张某发现了两把保险箱的钥匙,而密码就粘贴在保险箱的门上,一目了然。很顺利地,他打开保险箱偷走了10195元现金和两条中华烟。为了避人耳目,他还跑到办公室把电脑控制监控的硬盘给取了出来。
本想着天衣无缝的张某却在当天就被警察抓获,因为通过监控录像,警察还是发现了疑点。
点评:
案情是简单的,而这样的员工回偷公司案件每年发案也不在少数,虽然最后大都能破案,但如何来堵截此类犯罪总该有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本案中公司的现金管理不够严密,保险箱的钥匙随意放置,密码更是成了公开号码。其实,出于安全考虑,公司应严格执行保险箱钥匙和密码的管理制度,保管人应随身携带保险箱钥匙,密码也应由指定人员管理,不得随意泄露,遇人员调整,更应及时更换密码。张某第一次偷窃后,公司领导还未引起重视,以致发生更大的损失。如果能当即提高警惕,窃贼的二次光顾可能就会颗粒无收。此外,员工的法制教育应该加强,生产是要紧的,可更重要的是责任意识。
■通讯员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