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6版:以案说法

法院公告



  2010年1月26日(2009)杭下催字第59号 

  申请人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因转账支票(第BG/0209818630号,出票人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帐号:1202021209014404013,付款行:工商银行武林支行,其余空白)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申请人在公告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的申请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江商初字第49号 

  王桂芬:本院受理原告杜甫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江商初字第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0)杭江商初字第50号 

  王桂芬:本院受理原告杜甫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江商初字第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9杭江商初字第553号 

  杭州瀚润实业有限公司、葛剑平:本院受理原告吕苗干诉被告杭州瀚润实业有限公司、葛剑平、周建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于2009年8月31日作出(2009)杭江商初字第553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周建中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9)杭江民初字第1551号 

  张香言:本院受理原告滕燕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江民初字第1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10)杭江笕民初字第20号 

  林小狗:本院受理原告金再仙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笕桥法庭1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9)杭江商初字第1629号 

  周密:本院受理原告陈恺诉被告浙江华浦磁电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追加你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公告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2009)杭萧民初字第4938号 

  涂立新:本院受理原告韩友伟诉被告涂立新、浙江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09)杭萧民初字第49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由韩友伟负担。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10)杭富大商初字第122号 

  周向前、彭凌:本院受理原告王益军诉被告你们与富阳光大纸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0年4月3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大源法庭二楼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建设村丁埠弄38号)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2010)杭富大商初字第86号 

  夏祥根:本院受理原告汪辉民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大源法庭二楼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建设村丁埠弄38号)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2010)杭富新民初字第3号 

  敖彩:本院受理原告江成诉被告敖彩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2010年4月28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登法庭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2009)杭桐商初宇第2757号 

  王剑刚:本院对原告申屠文诉被告王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桐商初字第2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印发生法律效力。  桐庐县人民法院(2009)杭桐民初宇第1054号 

  严忠平:本院对原告李小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杭桐民初字第1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印发生法律效力。 桐庐县人民法院(2010)杭桐横商初字第76号 

  王炎昌:本院受理原告周喜平与被告王炎昌、金树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你支付借款1000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5月20日下午3点在本院横村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桐庐县人民法院(2010)杭桐横商初字第77号 

  桐庐昌华针织有限公司、王炎昌:本院受理原告朱甬良与被告桐庐昌华针织有限公司、王炎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你支付借款500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5月20日下午2点在本院横村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桐庐县人民法院(2010)甬北民初字第88、91、92、93、94、95、96、97、98号 

  叶宁:本院受理原告方常伟、蒋佳、黄剑斌、洪咏冬、高贵鑫、赵伟伟、李仁华、韩兴江、李俊玲诉你拖欠工资款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甬北民初字第88、91、92、93、94、95、96、97、9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0)甬海民初字第13号 

  喻波: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铁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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