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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借钱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应否算共同财产?
董女士问:
我老公婚前借了13万元作为首付款买了一套期房,并办了银行按揭,以他个人的名义办了房产证。2005年1月我们结婚了,买房子借的钱婚后才还给别人,银行贷款也是婚后从他工资里还的。现在我们因感情破裂要离婚了,但却因房子问题扯不清,他说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请问,婚前借钱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本报作答:房子购于结婚之前,产权证也登记在丈夫名下,根据婚姻法,这应当算是婚前财产,是他的个人财产;所借的首付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在结婚后应当用个人财产来偿还。
但是,你们没有约定AA制,没有就房屋借款的偿还作出特别约定,就导致了首付款是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按揭款也是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等于是用共同财产偿还了你老公的个人债务。因此,你老公拥有房屋的同时,应当支付婚后偿还款项的一半给你。
另外,近几年来,房价一直在涨,2003年买的房子,现在肯定增值不少。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法律上视为一种投资后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夫妻均等分割。
■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