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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以案说法

法院公告

2010年5月31日



  (2009)杭西民初字第890号 

  杭州华瑞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诉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杭州华瑞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杭辖终字第(79)号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8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9)杭西民初字第2911号 

  何晔: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何晔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09)杭西民初字第2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0)杭西商初字第124号 

  曹有强: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城西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西商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0)杭西商初字第126号 

  李梦恩: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城西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西商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0)杭西商初字第650号 

  徐金龙、费琴娣:本院受理上海长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诉你方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8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0)杭西商初字第693号 

  李跃芳:本院受理原告朱先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0)杭萧民初字第1348号 

  李彩伟:本院受理原告富红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8月31日14时20分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0)杭萧商初字第1079号 

  沈根祥:本院受理原告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萧山配合配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8月31日8时50分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0)杭萧民初字第1194号 

  宋文春:本院受理原告单彩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8月30日14时20分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0)杭萧商初字第710号 

  永修县第二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公司、杭州盛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明诉被告永修县第二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分公司、永修县第二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杭州盛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09)杭萧商初字第4911号 

  浙江多丽斯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冯勇、姚春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诉被告杭州振邦绣品有限公司、浙江多丽斯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冯勇、姚春梅、钟开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09)杭萧商初字第4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09)杭萧商初字第4916号 

  浙江多丽斯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冯勇、姚春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诉被告杭州振邦绣品有限公司、浙江多丽斯数码纺织有限公司、冯勇、姚春梅、钟开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09)杭萧商初字第49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0)杭富商初字第927号 

  俞雷霆:本院受理原告陈金龙与被告俞雷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8月31日下午15:30在本院审判楼一楼民一庭民事简案组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0)杭富商初字第975号 

  施福康:本院受理原告叶军与被告施福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8月31日下午14:30在本院审判楼一楼民一庭民事简案组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0)杭淳商初字第233号 

  叶卫华: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13日8:30在本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55号 

  柯海峰: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35号 

  王君杰: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34号 

  吴彩丹: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36号 

  杜志平: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49号 

  葛其先: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51号 

  熊娜: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54号 

  陈俊敏: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145号 

  叶达能: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9月7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359号 

  王海贝:本院受理原告郑昱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甬海商初字第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065号 

  俞桂仙: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9月8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066号 

  杨红勤: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9月8日上午10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068号 

  杨炳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9月8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0)甬海商初字第1070号 

  贺海峰: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0年9月8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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