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杭州波革机械总厂: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王永胜、许鹤水、俞丽芬、卞孝甫、吴佩林、夏伟强等六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告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10年10月13日上午9时在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庭(江干区景昙路98-2号204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现予公告告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