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2版:实话

铁老大莫成“铁路国”

铁老大“自我立法”的权力一日不受约束,铁路霸王条款就一日清除不了,铁路服务质量也就一日得不到提高。



  ■舒圣祥

  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12月1日起实施。新规中除了将儿童票的身高标准提高10厘米外,车票改签等方面也做了重大调整,非动车组乘客迟到,所持车票将作废。

  按照此前的规定,乘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有两种选择:一是退票,但必须在开车6小时前退,而且加收20%的退票费;二是改签,没能赶上火车的乘客,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改签手续。显然,新规实施后,非动车组乘客将没有享受后者的权利。

  一方面顺应时势提高儿童票身高标准,一方面火车晚点依旧不给乘客分毫赔偿,迟到乘客却失去了改签的“优待”。铁老大还真是不做亏本生意。

  不过,既然铁老大可以单方面宣布乘客迟到车票即作废,那么只要列车晚点,哪怕只有一分钟,乘客也有权获得至少相当于票价的经济赔偿。可是,现在列车晚点比比皆是,乘客除了傻等还是傻等,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凭什么乘客迟到了就得损失自负,火车迟到了却是“不可抗力”?

  新规不仅在铁老大和乘客之间造成了不平等,还造成了乘客之间的不平等。根据新规,普通列车车票在开车后将无法改签,而动车组车票改签却不再受“开车后2小时内”的限制。买不同价位的车票享受不同质量的服务,这无可厚非,可是车票改签规则应不属于服务质量差异,而是公平交易的基础。

  而且,铁老大似乎正在刻意强化这种乘客之间的不平等:不仅改签规则区别对待,甚至在同一辆列车上,乘客在不同席别座位之间的串行也将被禁止。而且这种禁止是单方向的,卧铺乘客想到硬座车厢溜达一圈没有问题,硬座旅客如果想借用一下卧铺车厢的厕所,“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否则肯定没门。

  最不能让人理解的是,运输规程调整不只是铁老大的私事,更关系着广大乘客的切身利益。可是,任何征求公众意见的前置程序都看不到,完全是铁老大自己说了算,公布即实施。立新规在程序上就没有公平可言,其结果岂能不霸道?所以,铁老大“自我立法”的权力一日不受约束,铁路霸王条款就一日清除不了,铁路服务质量也就一日得不到提高。


浙江法制报实话02铁老大莫成“铁路国” 2010-12-02 2 2010年12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