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都能“一笑泯恩仇”
■宁波镇海区法院万利容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8岁的张老太太欠朱某8万元,将自己的住房抵押给朱某,2009年底朱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抵押房屋拍卖偿债。案子分给我后,我不禁疑窦丛生,一个78岁的老太太,每月有近2000元退休工资,自己住着一套55平米的小房子,怎么会欠下这么一笔不算小的债务呢?经过走访,我才知道,张老太太借这笔钱是给大儿子张大做生意用的。张大债务缠身,早就外出躲债了。而申请执行人朱某称自己是举债转借给张老太太的,如今债主逼上门,因此强烈要求实现抵押权。
这个案子如果强制执行,朱某的债权是实现了,张老太太却会失去容身之所。她年纪那么大了,经得起这番折腾吗?我找到张老太太的小儿子张二,询问他如果拍卖房屋,是否愿意让张老太太搬过去和他同住,或者是否愿意由他代替张老太太偿还债务。张二说:“如果拍卖房屋,我母亲肯定不会搬出。去年我母亲曾将房产证抵押给典当行替我哥借了3万元,是我掏腰包把房产证赎了回来,没想到我母亲又犯糊涂借了钱,我不会再替她还债了。”
看来被执行人一方的工作是做不通了。我又找到申请执行人朱某,对他说:“张老太太出于对儿子的信任和宠爱背了一身债。她年纪已大,你何不做做好人,等她去世后再拍卖房屋?”2010年1月,朱某和张老太太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张老太太每月从退休工资中拿出1000元还给朱某,待去世后再拍卖房屋一次性还清。
今年,张老太太去世。两个儿子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一起凑了62000元钱,由张二拿到法院当面还给了朱某。至此,这个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3年来,从最初机械地按照判决书、调解书执行到现在注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我知道,自己在成长。执行法官站在社会矛盾的最末端,我知道不可能所有案件的当事人从我这里走出去后能够“一笑泯恩仇”,但我会尽我所能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