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未足月他就对公司伸出贼手
警方:健全制度、防范内鬼
■通讯员包亦明胡一辉
近日,温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保险箱好好的,里面的支票却不见了。这是怎么一回事?鹿城警方经过侦查,很快揪出了家贼。
6月16日,温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的财务胡小姐,在网上核对公司账务时发现,一笔6000元的现金不是公司的正常支出,是被人以现金支票的形式从市区一家银行领取的。胡小姐查看了财务室的保险箱,发现保险箱完好,里面的印章也都在,就是少了几张现金支票。公司向鹿城警方报了案。
民警查到,之前一名青年男子拿着一张现金支票来到某银行,取走了6000元。民警调取了那天的银行监控录像,辨认后发现,取钱男子是这家网络科技公司员工陆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陆某被民警带走。
经查,陆某,21岁,嘉兴人,在这家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有盗窃犯罪前科。
陆某交待,6月3日傍晚,他一个人留在公司,见一名部门负责人的办公室门没上锁,就溜进办公室里找到一串钥匙,接着他就对一间间办公室挨个“串门”,最后打开了财务室的门。在财务室的抽屉内,陆某又找到两把钥匙,而且是财务保险箱的钥匙。打开保险箱,他看到里面放有很多空白现金支票和印章。
陆某说,他对现金支票不了解,就打开办公室电脑,上网查找使用现金支票的相关资料。最后,他在盗走的现金支票上盖上印章,将保险箱和门上锁后离开现场。陆某一直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照常上班,不料很快就被警方揪出。
警方提醒:单位、公司一定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印章和支票一定要分开保管,钥匙也要由专人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