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4版:维权

法院公告



  (2011)杭上商初字第389号 

  黄志龙:本院受理原告陈曙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上商初字第470号 

  柯涛:本院受理原告袁长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上商初字第471号 

  柯涛:本院受理原告刁华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上商初字第472号 

  柯涛:本院受理原告刁华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下商初字第1104号

  谢永华、魏园珍:本院受理原告钟水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下商初字第1008号 

  杭州宝方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君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下商初字第894号 

  汤文刚: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下民初字第790号 

  杭州紫鳞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武林路时尚女装街管理委员会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

  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滨民初字第499号 

  汪关根、陆建灿:本院受理原告熊洪彦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8:4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滨商初字第401号 

  孙树连:本院已受理原告来国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1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滨商初字第403号 

  来水娣:本院已受理原告来国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2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0月14日下午14:5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378号 

  夏民祥:本院受理原告王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具体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在本院城南法庭一楼3号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民主村)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454号 

  陈永良:本院受理原告任强诉被告陈永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富商初字第4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263号 

  李晓军:本院受理原告杨瑞洪与被告李晓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富商初字第2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城商初字第377号 

  夏民祥:本院受理原告王学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具体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转换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1月1日上午8:30在本院城南法庭一楼3号审判庭(富阳市春江街道民主村)开庭审理。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788号 

  柳小宁:本院受理原告马利忠与被告柳小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0月24日上午8:30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淳民初字第163号 

  张波:本院受理原告杨彩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杭淳民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杨彩云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0)甬北商初字第649号 

  张堂建: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信林诉被告张堂建、浙江宁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江东区人民法院(2010)甬北商初字第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维权04法院公告 2011-07-28 2 2011年07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