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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说法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088

  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设备招标经青田县发改局青发改投【2010】204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1.0万吨、总投资约为0.57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青田县船寮镇,计划于2012建成。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青田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供应及施工1、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及相应配件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主要设备包括回转式机械格栅除污机、循环齿耙式格栅除污机、砂水分离器、污水泵及污泥泵、滤布转盘、潜水搅拌器、罗茨鼓风机、离心脱水机、紫外线消毒设备、除臭设备、起重设备及相关闸门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的相关要求;(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具有任命文件;(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08年8月20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5)信用等级为等级信息B级以上(含B),以《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浙江”网上公示页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6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报名表(http://www.zmctc.com网上自行下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6号位招标人地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东苑小区25幢联系人:张朝伟、王珊屏 

  联系电话:0578-6818483、6837246

  青田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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