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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说法

为求刺激,他发了个“杀人”帖

网上说话虽自由发帖跟帖须慎言



  上网冲浪本是件惬意的事,可一安徽籍男子王某为了寻求刺激,图一时之快竟在网上发“杀人”的帖子。近日,发帖人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被安吉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天。另一跟帖男子“煽风点火”也被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

  案件回放:8月20日14:57,在百度安吉吧上出现一条爆炸性帖子,帖子标题为“递铺车站今晚21:00 我准时杀人!”。具体内容为“:厌倦了,走也要做件大事,今晚21点我会在车站酷酷屋那里杀几个人……” 

  此帖发出后,立即引起了网民极大的关注和震惊,在短短几个小时里,点击率近万次,回帖也超过300次。 

  在回帖中网民议论纷纷,有网友跟帖问要不要报警,大部分网友则在奉劝楼主“:不要冲动,不要伤及无辜”不要这么做,三思而后行啊”一定要冷静啊,想想后路啊”等等。还有不少网友表示“晚上不敢出门了”躲在家里是最安全的了”。 

  安吉警方发现这个帖子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治安、网警开展调查。当晚20:30,警方终于找到了该帖的始作俑者———在安吉打工的安徽籍年轻男子王某,并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 

  而另一人王某某在该主题帖下跟帖称“已经发生血案了”现场血肉模糊”“已经来了许多警察”等虚假信息,煽风点火。王某某的行为也引起了警方的关注,8月23日晚,安吉警方也依法传唤了王某某。 

  警方经过详细核查后发现,王某发帖其实是在网上找乐子。 

  “当时我在店里没生意做……就随意编发了这个帖子,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王某懊悔地说。 

  安吉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作出7日行政拘留处罚,对王某某也作出相应治安罚款处罚。

  案例评析:“对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我们坚决予以查处,有效维护互联网环境的安全、有序、和谐及社会治安稳定。”安吉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虽然互联网上可以隐身匿名,但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是互通互动的,并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和个人言论,一定要履行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在网上侮辱他人或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法制报说法06为求刺激,他发了个“杀人”帖 2011-08-31 2 2011年08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