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一律师醉驾被判拘役三个月
■通讯员芮宣本报记者余春红
本报讯温州瑞安一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某因醉酒驾驶,昨天在瑞安法院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6月24日中午12时40分,贾某到好友的饭店吃饭,喝了一些杨梅酒。下午2时左右,贾某开着尼桑轿车回律师事务所,在途经瑞安市隆山东路电信大楼前面地段的时候,追尾撞上了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奥迪轿车。
事故发生后,贾某与被撞车辆的驾驶员张某协商赔偿事宜不成。贾某将名片交给张某称让他自行修理后再与其联系,随后驾车离开现场。张某驾车在后追赶,并打电话报警,并将贾某的车拦截。此时民警也赶到现场,发现贾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贾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3mg/mI, 远超过0.8mg/mI的醉酒驾车标准。
案发后,贾某已赔偿被撞方张某经济损失2000元。
“当时找不到出租车,下午又有点事情,所以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交警应该不会查,就自己开车了。”在法庭上,贾某低下了头。
该案是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律师醉驾入刑的案件。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表示,对贾某将按照《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