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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盗用电信账号充值涉嫌犯罪

综合多个因素,温州6名大学生被“附条件不起诉”



  本报讯小周等6名温州某高校大学生终于又可以回归校园,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了。昨日,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对他们去年盗用电信闪讯账号为他人进行宽带、手机非法充值一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去年3月,曾在电信代理商温州某公司做闪讯业务推广的大四学生王某(已被判刑)发现,可以通过使用另一员工的账号密码在后台实现闪讯账号的充值,于是私下记住该员工账号及密码。随后,王某先后安排小周等6名同学帮助其负责拉业务,由王某负责充值。他们除在温州大学城开展闪讯预缴活动,还到丽水等地的高校活动。事后,小周等人分别分得数千元“劳务费”。 

  去年11月,电信公司对业务平台财务稽查过程中发现,宽带业务实际收入与系统用户应收账款有近8万元的差额,便怀疑被人盗充,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瓯海检察院介绍,附条件不起诉是一项尚在探索的新举措,检察机关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犯罪嫌疑人,在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等因素后,暂时不予起诉,设定一定的考察期限,要求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限内履行一定的义务,并根据其履行义务情况和悔改表现,最终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对于这起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瓯海检察院于今年6月27日举行听证,听取了公安、司法及高校院系负责人、学生家长等各方意见,对小周等6人分别设定3至9个月的考察期限。这意味着,这6人只有在考察期限内达到所附条件的要求,才可能被不起诉。


浙江法制报新闻02盗用电信账号充值涉嫌犯罪 2011-09-02 2 2011年09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