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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雷锋”也该坚强些



  看到年迈的老人倒地受伤,一位大巴车司机停车扶起老人,不料却被误认为肇事者,好在车内的监控录像将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真相大白后老人全家倍感内疚,老人的儿子还专程向助人为乐的司机和乘务员送来锦旗致谢。这起发生在江苏如皋的社会新闻,经媒体披露后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关于“跌倒的老人该不该扶”的议论声再次此起彼伏。公众的神经如此脆弱,我们不能不为更多的老人感到担忧。显然,几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给社会留下了 太深的烙印,再加上不断有新的相似案例刺激,比如前不久天津刚出过“许云鹤案”,使人们在面对“跌倒的老人”时高度紧张,生怕一动恻隐之心反而会被无端冤枉。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这种神经过敏症传染开去,不仅会累及需要帮助的弱者,也有悖公序良俗。“彭宇案”的判决违背“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常识,实为挑战社会公德的恶例。然而,再出格的判例也不应成为良知退缩的理由。事实上“徐老太”之类的老人毕竟只是极个别,“好人没好报”不可能成为普遍规律。好人层出不穷,体现的就是普通人对传统美德的坚守和对社会公正的坚信。 

  就拿如皋这一事件来说,骑三轮车的老人被撞昏醒来后,眼见面前停着辆大巴,将司机误认为肇事者也实在不是故意刁难,而做好事的司机殷红彬虽然一度被冤枉为肇事者,但很快就被证明了清白,老人一家致歉又致谢,有关部门还为他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实可谓“好人有好报”。有人提出,假如没有监控录像好人就有可能被冤枉,这样的推测显然是把“彭宇案”当作了参照判例,而事实上法院更遵循法律精神而不是离奇判例,司机殷红彬仍有希望受到法律的呵护。退一步讲,即使这一事件果真成为“彭宇案”的翻版,也只是多了起错案而已,并不能颠覆整个社会的善恶标准。“雷锋”也实在应该更加坚强一些,就算被误解、被冤枉,也要义无反顾地见义勇为。只因做了好事,就不许别人质疑、验证,这样的心态同样有失偏颇。客观地说,选择做“雷锋”就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付出一定的牺牲,但真正的英雄绝不会因此退缩。我们不能因为有被误解乃至被冤枉的风险而放弃救助跌倒的老人,否则公德安在、良知安在?被人冤枉是痛苦的,宁愿被人冤枉也要伸出援手则是可敬的。多些坚强的“雷锋”,更多的老人就会安然无恙,我们的社会也就会充满阳光。


浙江法制报新闻02“雷锋”也该坚强些 2011-09-02 2 2011年09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