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6版:说法

骑车下班途中受伤是否都算工伤?



  章先生问: 

  最近连日下雨。前天傍晚大雨倾盆,我穿着雨衣骑电瓶车下班回家,路上一辆速度很快的大货车从我身边驶过,带起的风把雨衣吹起,正好蒙在我头上,挡住了我的视线,一时间我什么都没法看见,摔倒后失去了知觉,人也受了伤。当时有个好心人报了警。我被送去了医院,缝合了下巴上的伤口。等我清醒过来之后,交警告诉我说,是我自己摔伤的。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工伤,单位能不能出点钱? 

  本报作答: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是需要经过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适用这条规定有个限定条件,那就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建议你先找交警问清楚情况,最好能让他们出具一份关于这起事故的书面材料,然后你可以准备好材料去劳动部门咨询,再由你所在的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浙江法制报说法06骑车下班途中受伤是否都算工伤? 2011-09-02 2 2011年09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