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尊严感的实质是权益和公平
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就是在提升他们的尊严感,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搭建农民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平台。
■朱四倍
我国首个《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在京发布了。《报告》显示,农民对贫富差距感受颇深,但暂时鲜有仇富心理,对未来比较乐观;农民对与自身利益关系不大的国家大事不太关注,政治参与度有待提高;此外,农民的尊严感可能下降,乡镇干部有疏远群众的趋势(11月29日《南方日报》)。尊严感是人们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尊严状况所持有的情感认知和理性判断,它是一种较全面、较稳定的心理定势。温家宝总理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站在这样的立场上,农民尊严感继续下降意味着什么呢?农民尊严问题实质是一个社会公正问题。只有当社会秉着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原则运行,使农民充分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生活得更有尊严,才能真正使社会和谐。如果一个社会公平正义度比较高,社会利益分配得比较合理,即使这个社会的经济能力有限,人民的尊严感也不会太低。所以,农民的尊严感下降是他们所享受到的社会待遇及公共资源严重缺失的证明。农民尽管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但现实中,无视农民利益或者对他们的呼声置若罔闻的现象时有发生。近两年发生的数起农民集体下跪事件,既是农民投诉无门的被迫选择,也是农民尊严感匮乏的表现。在笔者看来,农民尊严感下降与他们缺少利益表达的手段和能力有关。由于缺乏相应的组织支持,农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成本很高。即使有农民为了自己的利益挺身而出,但受制于各种因素,其利益问题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解决。这又使大多数农民不得不选择忍耐和沉默。因此,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就是在提升他们的尊严感,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搭建农民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平台。可见,农民尊严感下降的实质是权益如何维护和公平如何实现的问题。认真疏通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倾听农民的心理诉求和利益需求,既是政府做出科学决策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只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利,让农民有尊严地活着,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村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