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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说法

电瓶车试车骑上高速公路
  

超级危险!



  小王是台州黄岩某电瓶车厂的外贸员。前不久,厂里新研发了一批准备外销的电瓶车。为了体验一下新车的性能,11月22日傍晚,小王独自骑着新产电瓶车从厂里出发。普通道路道口多、行人多,小王怎么也不能把车速提到最高时速,便想到高速公路上去飙一把,真正体验新车的性能。 

  当晚18时许,小王来到黄岩高速入口的超宽车道,趁收费员和保安不注意冲了进去。保安发现后立即报警。 

  小王沿着往温州方向去的匝道飞速骑行,约4分钟后,被民警拦下带离高速公路。民警告诉小王,这样做很冒险,还拿出前些日子电瓶车在高速入口匝道处被撞的照片,小王惊出一身冷汗。民警按规定给予小王罚款50元的处罚。

  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但现实中还是常有电瓶车闯入高速公路的情形出现,这对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和骑车者本人都很危险。 

  11月12日,沈海高速台州南收费站入口匝道处就发生过一起车祸,附近村民骑电动车横穿匝道,与一辆刚从收费站驶出的别克轿车相撞。万幸的是,骑车人并无大碍。事后,民警认定骑车人对事故负全责。 

  警方提醒骑车者要看清楚道路指示标志,千万不要误闯高速。而有意要骑车上高速公路的念头实在要不得,这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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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2 2011年12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