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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实话

“破坏性试验”,轻贱生命的冷血表达

即便这真是试验,也是拿工人的生命在做试验,这种冷血的价值观更可怕。



  12月5日上午,安徽合肥在建高架桥两个桥墩之间有五六百平方米的钢制脚手架翻倒在地上,钢梁重重叠叠交织在一起。合肥市友好医院的值班医生证实,医院收治了6名在这次事故中受伤的工人,3名伤势较重的工人留院治疗。该项目负责人江浩则解释说,这是一次事先就安排好的破坏性试验。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张家祥也持此观点:“我们做预压试验,预压实验有成功的有不成功的,预压试验中受力有点问题,可能发生倾斜,没什么事,没什么问题。”(12月7日《深圳晚报》)意外出事了,却称是破坏性试验,这是多么偷懒又无良的说法!一旦这种逻辑延展开来,世上将无事故可言,大桥坍了,是试验;列车追尾了,是试验;发生火灾了,是试验;矿难了,还是试验…… 

  创造“破坏性试验”的官员高明之处在于,他在试验之前置放了定语“破坏性”,一有“破坏性”,便能进退裕如,即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也可振振有词———这种试验是破坏性的,既然是破坏性,也就预告了可能有死伤者出现,试验嘛,死人了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些官员该多么骄狂又多么丧失道德底线,才能如此信口开河?应该说,基于自保的本能,不少责任人第一时间推卸责任,实属正常。不正常的是,他们为何敢于一再寻找那些明显拙劣的低级借口?究其因,满嘴胡言的违法成本太低,即便胡言被证伪了,也不会罪加一等。尽管《公务员法》明确严禁公务员“弄虚作假,误导、欺骗 领导和公众”,否则,“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但公众从来没有看到过相关责任人因满嘴胡言、寻找苍白借口被处分。 

  即便相关部门确实在进行破坏性试验,是不是也得尊重工人生命,起码得让工人知情吧?记者采访时问工人:“事故发生的时候有没有人通知你们今天要搞活动,不要去上工?”工人们明确表示“没有”。因此,即便这真是试验,也是拿工人的生命在做试验,这种冷血的价值观是不是更可怕? 

  是不是破坏性试验,有待权威部门独立调查。就算真相大白了,有关部门也得好好想想,如何才能管住相关责任人不负责任的大嘴。


浙江法制报实话02“破坏性试验”,轻贱生命的冷血表达 2011-12-08 2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