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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速写

采购设备吃回扣医疗“蛀虫”吃到刑



  本报讯12月1日,衢州柯城法院在年度第9次公众开放日上,公开审理了浙江衢化医院原院长助理、设备科科长叶某受贿案。叶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5个月。 

  法院查明,叶某于2001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的采购、维护过程中,先后收受多人现金、购物卡、手表等贿赂共计220365元。在庭审过程中,叶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认为收取一些“好处费”“、感谢费”和所谓的“服务费”是人之常情。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衢州市对卫生系统中的职务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揪出多个“蛀虫”。仅今年,柯城法院就受理了6起此类案件。这些医疗系统的“蛀虫”均已获刑。


浙江法制报速写03采购设备吃回扣医疗“蛀虫”吃到刑 2011-12-08 2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