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商联手惩戒失信行为
■通讯员鹿轩
本报讯昨天上午,温州鹿城法院与鹿城工商分局共同启动“法院执行系统与工商局信用系统”两大平台的对接,携手推出“法定代表人黑名单”机制,惩戒失信企业和个人,加大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标的额超过10万元未履行的、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尚未完全执毕的自然人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刑事被告人列入“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目录。进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办理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相关登记事项。
今后,鹿城法院与鹿城工商分局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鹿城法院将通过互联网对“黑名单”人员进行曝光,鹿城工商部门也将取消上述人员在工商管理领域评选先进、被授予荣誉称号等各类信用资产评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