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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说法

法院公告



  2011年8月26日

(2010)浙杭知初字第388号 

  杭州农发原乡人农特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潘和平、陈如仙、杭州农发原乡人农特产有限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浙杭知初字第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杭上商初字第284号 

  姚小炎:本院对原告沈天才、于立红诉被告蔡德贞、姚小炎、姚燕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杭上商初字第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下商初字第331号 

  杭州捷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你公司及陈福春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1)杭下商初字第3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下民初字第1188号 

  俞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杨文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11)杭滨商外初字第12、14、17、19、20、21、22、26、27、28、29、30号 

  章雪萍、钱国东、金川东、沈克中、陈飞、阮华林、陈伟丽、金智琴、孙扣强、朱彐庆、罗改新、张海林: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自行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1年11月30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滨商初字第430号 

  曹云江、孙志军:本院受理原告许柏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曹云江归还借款200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之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1月10日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滨商初字第500号 

  章忠明:本院受理原告谭柏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100000元,承担逾期支付利息3680.8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之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1年11月10日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商初字第859号 

  吴世龙:本院对原告高吉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杭萧商初字第8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商初字第2254号 

  德清华彩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绿茵天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1年12月5日13:50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萧民初字第2581号 

  池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1年12月2日8:50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11)杭富商初字第1604号 

  富阳今明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燕云诉你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将由蒋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舞英、人民陪审员孙明霞共同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1年12月5日14:30在富阳市人民法院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2011)杭桐横民初字第96号 

  洪忠良:本院受理原告钟金花诉被告洪忠良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1年12月12日8:30在本院横村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1)甬海商初字第1160号 

  王健红:本院受理原告江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11年12月1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1)甬仑商初字第703号 

  吴雨水、宁波市北仑电器开关厂、王军其、邬海菊、宁波澳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1年12月6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11)甬鄞邱商初字第215号 

  张美凤:本院受理原告徐文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告知举证事项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本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建军、代理审判员黄文娟、人民陪审员张宏国组成,由审判员陈建军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黄文娟主审本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邱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1)甬鄞邱商初字第216号 

  张美凤:本院受理原告俞菊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告知举证事项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本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建军、代理审判员黄文娟、人民陪审员张宏国组成,由审判员陈建军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黄文娟主审本案,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邱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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