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4版:维权

越南打工意外死亡法援倾情终获赔偿



  开栏语:他们为弱者说话不取分毫,他们千里奔波追寻案件真相,他们维护当事人权益不轻言放弃,他们是法律援助律师,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更好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鼓励和推动全省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优秀案件,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对2008年1月到2011年6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选,并选出12例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即日起,本报将对这12例案件逐一进行跟踪报道,倾情展现法律援助案件的艰难曲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酸甜苦辣。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出国打工,却客死异乡。一年之后,死亡调查、工伤认定、赔偿事宜迟迟未决。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走投无路之际,一场跨境法律援助展开了,调查、取证、交涉、协商,在用工方拒绝承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法援律师还原了当事人出国务工的真相,取得了工伤的认定,帮当事人家属拿到应得的赔偿款。

  越南工地爆炸   打工妹当场死亡

  2008年初,来自浙南山区贫困村的潜晓天(化名)与丈夫去越南打工,但她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那年秋天。浙江省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在越南承接了一水电站的相关工程,潜晓天丈夫在工地上务工,她则负责仓库管理和出纳工作。 

  10月2日凌晨,工程项目部一声巨响,惊醒了正在熟睡的工人们。“发生爆炸了,怎么回事?”人们惊讶地发现项目部被炸出一个大洞,潜晓天被当场炸死,后一同随往的小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但死因调查与赔偿事宜却迟迟未果,走投无路的潜晓天家属想到了法律援助。 

  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虽然对涉外案件没经验,但看到潜晓天家属无助的神情,立即破格签批法援手续,安排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潜丽帆承办此案。援助律师与潜晓天家人即赴中越边境就赔偿事宜与建安公司展开协商。

  法律援助跨境调查   证实劳动关系

  距死亡时间近一年,越南警方还未对案件作出定论,建安公司也没有任何答复,事情陷入僵局。 

  援助律师大胆制订方案,先走涉外工伤赔偿之路!可对方不承认劳动关系,导致无法申请工伤。援助律师没有气馁,多方打探得知,潜晓天出境时与建安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保存在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并立即调取了此证据。援助律师同时排除干扰,收集了同在工地工作的两名缙云老乡的证言。有了劳动关系的证据,潜律师马上到杭州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建安公司提出异议,认为潜晓天在越南只照顾丈夫起居,没有从事合同所涉工作,劳动合同只是为出境方便办的手续,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机构据此认为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更不能认定工伤。

  潜律师“转战”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仲裁,通过充分的准备与激烈的庭审辩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确认潜晓天与建安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仲裁决定一出,工伤认定机构也认定潜晓天的死亡为工伤。

  庭上辩论   助家属得25万赔偿

  拿到裁定书和决定书,众人宽慰了许多,但建安公司以不服仲裁裁决为由,将案件诉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以不服工伤认定书为由,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承办律师再次积极应诉。 

  2010年3月,案件开庭审理。双方分歧颇大,建安公司坚称备案的劳动合同只是一种担保,是虚假的合同。潜律师为了还原潜晓天的务工身份,罗列证据、引经据典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后经法院调解,建安公司赔偿潜晓天家属25万元。

  王坤(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此案有两个不简单:牵扯到涉外的劳动关系,证据比较难找,但承办律师仍然到云南省相关公安机构获取证据,最终使得当事人的家属获得赔偿,这很不简单;一个从来没有办理过涉外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中心,最后基于律师的责任感和专业技能,顺利办结了案件,此乃第二个不简单。

  童松青(民进浙江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有时权利人要让他人主动赔偿,这是不现实的,于是只能诉诸法律。而法律援助制度,让弱势群体也能够感受法律的恩泽。即便有法律,有法律援助制度,还得有善用法律武器、认真尽职的律师,这个案子彰显了律师的品格:专业、勤勉!


浙江法制报维权04越南打工意外死亡法援倾情终获赔偿 2011-09-15 2 2011年09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