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4版:维权

河南买家温州卖家摄像头前明责任


消费者通过视频投诉。(资料图片)
  本报讯前天,河南的崔某终于收到了温州一家电子商务公司邮寄去的新杯子。拿到新杯子,崔某特地给温州鹿城工商分局仰义工商所打来感谢电话。他说,如果不是工商部门运用“在线视频调解”系统,他的网购纠纷不可能这么快得到解决。 

  今年6月底,崔某在温州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上,购买了一个漂亮的杯子。几天后,当崔某打开包裹时,却发现杯子有明显的裂痕。于是,崔某打电话给该网站的客服人员,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这杯子肯定不是我们公司的”。 

  无奈之下,崔某便通过电话向鹿城工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鹿城工商分局仰义工商所启动“在线视频调解”系统,把双方召集在一起。崔某在摄像头前,展示有裂痕的杯子和购货发票。看到发票后,商家承认,杯子确实是他们售出的。商家解释说,裂痕可能是运输不慎所致。最后,经调解,商家答应重新发货给崔某。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的工作人员说,对于网购消费纠纷,由于消费者身在异地、举证困难、投诉双方各执一辞、长途电话费用高等诸多因素,工商部门运用传统的现场调解或者电话调解模式往往劳而无功。为此,鹿城分局仰义工商所运用“在线视频调解”系统,以破解网购消费维权难题。 

  所谓的“在线视频调解”系统,是由一个分辨率较高的摄像头和语音通话设备构成,采用QQ聊天、视频对话等方式,召集纠纷双方,进行三方同时在线调解。“当需要一方举证时,可以通过视频展示商品实物、购货凭证,提供网购支付记录等信息截图,避免双方相互推委责任。” 

  据悉,这种视频调解模式,避免了消费者来回奔波,省力又省钱,大受欢迎。仰义工商所负责人说,自今年年初推行“在线视频调解”系统后,他们已成功调解了20余件网络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和满意率均在90%以上。


浙江法制报维权04河南买家温州卖家摄像头前明责任 2011-09-15 2 2011年09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