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调解效果好便利外地当事人
■通讯员尹璇
本报讯“在整个案件受理过程中,法官态度和蔼,办案效率高,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昨天,宁波鄞州区法院收到了江苏昆山市某电子有限公司的一封表扬信,信中对该院“远程调解”的办案方式大加赞赏。
去年,该公司与宁波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因为货款问题产生纠纷,并将对方告上法庭。但被告在宁波,而派人到宁波来打官司对远在外地的原告来说既不方便,成本又高。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取了“远程调解”的办案方式:对原告采用电话沟通,对被告则进行当面沟通。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随后,法院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用快递邮寄给原告,原告签字后寄回。整个过程只用了20天。
据了解,在遇到这类案情简单、一方当事人又在外地的案件时,为当事人提供远程立案、调解已经是鄞州法院的惯例,这给外地当事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