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本报2011年10月10日7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中,加“联系人张小姐,电话13735739545”。表格下方的特别声明为:
吴泳涛上述受让行为系浙江鼎安建设有限公司信托,对上述一切债权及相关权益由浙江鼎安建设有限公司享受。
声明人:吴泳涛(浙江鼎安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吴泳涛上述受让行为系浙江鼎安建设有限公司信托,对上述一切债权及相关权益由浙江鼎安建设有限公司享受。
声明人:吴泳涛(浙江鼎安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