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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识法

《浙江省实施〈品安全法〉办法》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保护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近几年来,假冒伪劣食品泛滥“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毒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已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创立了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该法还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以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我省目前还缺少一部涵盖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法规。因此,很有必要制定我省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将是这样一部极具针对性的法规: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面食品安全体系;理顺各部门的职能,发挥综合监管优势,解决多头管理所带来的问题;在分段管理的前提下,做到各个监管环节无缝连接;设计科学的监管制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做到与国际接轨,促进食品行业发展。


浙江法制报识法04《浙江省实施〈品安全法〉办法》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保护 2010-01-07 2 2010年01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