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队长当孝子,全局都当贤孙?
还是前年3月份的事了,在黑龙江东宁县网通公司下属的销售公司供职的两名员工,向县公安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王丛岭(现已升任中队长)的老母销售了面值300元的电话卡,谁知老太太发现两人赚取差价后,就向儿子告状说销售员诈骗,结果,这个儿子以涉嫌诈骗罪为由,把包括公司负责人任红华在内的所有12人都抓了起来,还要求检察院批捕。最后,12人中5人被拘15天,7人被拘34天后,无罪释放(1月12日《新京报》)。
一起正常的商业行为,只因涉及刑侦中队副中队长,竟上演了一出如此荒诞的闹剧。而且剧情至今还不明朗,不仅王队长否认“母报案,儿抓人”,连其顶头上司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本国都说,王丛岭是一名很出色的警员,“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有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董继明坚持认为,“尽管两次全部被驳回,但我本人仍认为任红华等人有罪”。
任红华他们就此事四处举报,得到的回应竟是东宁县警方表示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可是,公安局领导的态度不早就明摆在那里了吗?王队长做了回孝子,公安局一班人决心要做“贤孙”,你们向“贤孙”举报孝子,难道会有好结果吗?任红华他们真笨啊,怎么连这点也看不破。愚以为,很可能是他们向上级部门举报后,上级部门指示由当地警方调查的。
孝字当头,我对王队长之举在表示谴责的同时尚有一丝同情,但对该局上下誓当“贤孙”的做法十分不齿。作为执法人员,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推销电话卡这类商业行为是否涉嫌诈骗,也不可能不知道王队长在这件事上维护的是母亲利益还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名被关押的推销人员回忆,在派出所,好几名警察问他们,“你们知道自己为什么进来的不?看你们今后还敢跑到我们王队长家乱推销”。关键是,王是自己人,是中队长,在维护自己人的利益还是维护法律正义这点上,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这叫官官相护。
说穿了,比王队长涉嫌挟私报复更可怕的是,东宁县公安局以集体名义庇护王队长的徇私之举。警方利用司法公器谋私报复,将会给当地社会造成怎样的恐慌,对公安形象造成怎样的危害,对法律正义带来怎样的损害,不言而喻。此事如何收场,不仅关乎当地公安的声誉,更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强烈要求省市两地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此案,我们不想听东宁警方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