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例载得动这许多期待吗
工资条例将是目前级别最高的关于劳动者薪酬保护的法规。立法是有法可依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对劳动者的确算得上长线利好。
但就工资条例的制定与出台来看,路径显然并不平坦。数年之前,草案就曾因各方利益博弈激烈、相关条款争议过大而搁浅。此前又有消息说,因遭央企反对,经历6次草案修改的工资条例再次难产。于是有人得出结论——工资条例的出台是收入分配改革从“说”到“做”的转折。
这话似曾相识。没错,当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也是一波N折,有政协委员公开反对新法实施,甚至有个别外资企业威胁撤出中国、以此抗议新法“加大”的用工成本。结果呢?无非是虚惊一场,政策利好并没有扭转普通劳动者的命运,拖欠工资等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仍是屡见不鲜。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工资条例最后也会落得如此下场。但是,立法充其量只是经济社会汪洋中的一叶扁舟,有法可依不等于有法必依,更不等于执法必严。那些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法条,若只空有文字上的激情,结果必然是“载不动许多愁”而已。
工资共决、同工同酬,这些平权的诉求其实并不新鲜,甚至老套得很。然而,此般权益一旦归位,则必然意味着资方将爆发一场“工资革命”:一是劳动者要华丽地强势起来,拥有与资方博弈的对等能力;二是劳动监察部门迅即警觉起来,要拿起责罚的板子随时伺候着;三是所谓“临时工”、“临聘人员”、“编外人员”统统翻身做主人,与正式工腰板一样硬。问题是,仅靠一个条例,真能赐予现有的劳动机制、用人体制、监管素养以无穷魔力?
新法即出,本来是不应该过于悲观的,但悲观也恰因为我们对其寄予更多的期待。劳资关系总会正常起来,劳动者的议价能力也不可能永不落地,但这个节点我们还是希望近些、更近些。工资条例来了,即便这可能是一张空头支票,我们也希望它是一个拐点,至少要能提示相关配套改革集体跟进,而不能让意气风发的法规孤零零地唱成过气的卡拉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