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调控力度不大”不如不征
房产税开征脚步声渐近。据悉,中央财税部门已紧锣密鼓地进行房产税各项准备工作,基本思路是,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将房产税覆盖到个人非营业性房产,在某些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先行试点(5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
无厘头的是,这以楼市调控为名开征的房产税,并不能很大程度地起到调控作用。报道中,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官员表示,“如果开征房产税,调控力度并不大,不必太恐慌。”
说实话,普通公众未必搞得懂房产保有税、房产特别消费税、房产税、物业税等概念的区别,咱们更在乎的是,开征房产税后,自己的税负和基本生活成本会不会更高了。而对于那些囤房客、炒房客来说,如果房产税较之他们的预期收益而言只是“毛毛雨”,他们也不会恐慌。
当前,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之后,各地房地产市场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房价是“真摔”还是“假摔”的问题,社会上一直在热烈讨论;而成交量下跌、房价上升的怪现状,却仍在各地继续上演。在这种情况下,动用各种方法调控房地产市场,大有一拥而上的趋势。但是,任何政策从出台到发挥效力,必会经历一个延迟期。对此,相关方面应该掌控好整体的政策方向,督促地方政府积极作为,落实政策,而不能病急乱投医。
总之,不管是出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还是为了增加税收,开征房产税不是不可以,但开征前起码应该做充分的调研与论证,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这些基本问题尚未搞清楚就试点开征房产税,还打着调控房价的旗号,令公众徒增生活成本和担忧,实在还不如不征。审慎考虑开征房产税,应该成为相关部门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