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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速写

只因看不顺眼拔刀捅死无辜



  ■通讯员汪佳

  本报讯近日,衢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案件的起因竟然只是看人家不顺眼。

  今年3月31日凌晨,被告人朱某和刘某一起在市区某网吧上网时,看到了被害人何某。朱某怀疑何某以前叫人殴打过他,就对刘某说自己看何某不顺眼,想要打他一顿,刘某当即表示响应。于是朱某上前用拳头、盘子殴打何某,接着又拔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何某右小腿。刘某随后也用随身携带的刀刺向何某右肋。两人随即逃离现场,何某不治身亡。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浙江法制报速写03只因看不顺眼拔刀捅死无辜 2010-12-02 2 2010年12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