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事故责任人意在掩饰和逃避
罪责难逃之人成为抢险救援功臣,这并不是思维的错乱,而是权力与利益纠结之后产生的一根发着腐臭味的灰色链条。
■汤劲松

如此表彰 配图:单行道工作室
此表彰大会召开之前,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曾共同发布《关于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很明显,这次被表彰的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事故中其实是有责任的。
“7·16”输油管爆炸,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一名参加抢险救灾的消防战士还因此失去生命。那边,满目疮痍的事故发生地,人们还在夜以继日地进行截污工作;这厢,事故责任者却当上了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岂不荒唐!
那些抢险救援的有功之臣,理当表彰。但是,“7·16”事故无疑是人祸。那么,被表彰者只能是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的人员,比如,第三方抢险救援人员。至少,应该是没有任何当班责任的事发公司工作人员。而有责任者参加抢险救援,在彼时已属于对工作失职的补救,至少属于本职工作,不该得到额外奖赏。
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已经明确了“7·16”事故的责任方和责任人,接下来就该是依法追责。现在倒好,事故责任方先给自己披红挂彩,戴上一顶有功之臣的帽子,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么?
惩前毖后,这是事故责任追究的终极目的。“7·16”事故发生已近一个月,公众没有看到相关监督部门上门问责,却只看到了事故责任方从从容容、大大方方地给自己颁奖。如果不是监督部门的失职,还能有什么样的理由来解释这种荒唐局面呢?
罪责难逃之人成为抢险救援功臣,黑的被描为红的,这并不是思维的错乱,而是权力与利益纠结之后产生的一根发着腐臭味的灰色链条。原油没有错,碧海没有错,生活在海域里的生灵没有错,往日洋溢着欢笑的沙滩也没有错,消防战士那曾经鲜活的生命更没有错,但可笑的是,最终似乎只有事故责任者正确了。此种错乱不纠正,我们该如何解释“错”与“对”?难道我们只能把这种被颠倒错乱的是非观,埋在现在仍充溢着油污的海滩里,等待其发酵,再酿成一次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