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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维权

仲裁公告



  江劳仲案字[2010]第280、281、282、283、284、286号 

  杭州海富大厦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1177号。施燕屏、俞美云、翟红弟、何淼、徐海洋、相明月与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依法受理并于2011年1月31日上午9时在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庭(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8-2号2楼204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席并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律师的请带律师证件及案件相关材料。现予公告告之,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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