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有话说

嘉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博士兰荣杰
草案:法律援助范围扩大
观点:法律援助范围可以再大点
草案第4条规定,除原有的死刑案、未成年犯、盲聋哑人之外,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获得指定辩护。这一规定虽有进步,但是幅度依然太小,与当下中国的财政能力、文明水平不相适应。2010年全国GDP几乎是1979年刑诉法颁布时的100倍,是1996年修订时的5倍多,但是指定辩护的进步却如此之小。据粗略测算,即使为全国所有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大概需要财政投入5亿元左右,甚至还不到1公里地铁的建设成本。应当考虑将重刑犯(比如以5年有期徒刑为起点)都纳入指定辩护的范围。